主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办理 >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513号提案答复摘要公 发表时间:2018-10-30 分享到: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513号提案由我厅主办,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参与会办。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我厅采取深入调研、积极协商等方式研究采纳委员所提建议。

    办理情况如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及高校整理后的专业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并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所学专业均对应至新专业目录。从2017年开始,将有新专业目录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我厅也将及时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修订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目录。同时,对于未列入我们新修订专业目录中的毕业生,可以根据相近专业的原则进行报考,以确保专业名称不同,而实际学习专业相同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及录用时的应有权利。


Produced By 湖北省人事人才服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