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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届离 发表时间:2018-10-30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7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测制度

省厅按照部的要求,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指标体系》纳入我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就业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并于12月底前开发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管理模块。各地要从2014年1月份起,统一使用全省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前台业务经办信息化,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与就业信息监测工作制度。

二、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管理

各地要准确记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和业务经办信息,确保高校毕业生登记信息、《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和接受就业服务及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的实时录入、更新和管理。在全省系统未开发完成前,暂以部规定的电子表格格式上报,电子表格在厅门户网站中“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裁,数据上传地址:ftp://19.16.100.141,上传数据文件命名规则为:ⅩⅩ市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三、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从2013年8月起,于每月3日前上报自2013年7月1日至上月底的全部实名登记数据电子表格。从2014年1月起,依托全省高校毕业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实名登记数据。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⒈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钟惠敏 

电话:0518-83360635,83193872(传真)

邮箱:168821906@qq.com

⒉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联系人:毛永恒

电话:0518-83332712,83356470(传真)

邮箱:gdldywrj@163.com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7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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