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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384号提案会办意见摘 发表时间:2018-10-30 分享到: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438号提案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主办,我厅参与会办。
    办理措施及效果一是关于做好重度听障儿童医疗保障目前,我省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2万。小儿行为听力测试、言语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我省的汕头、惠州、中山、江门和云浮等市已将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此基础上,我厅正在调整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拟将符合条件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儿童患者的人工耳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目前,该文已征求公众、专家意见,待报省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将下发各市执行。二是关于加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的情况不断减免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改革以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重新修订。
    下一步工作尽快出台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减轻重度听障儿童的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完善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全民医保发展质量,提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参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同时做好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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